南沙金融30條 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滙局及廣東省人民政府十二日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為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及完善金融監管機制等方面提出30條重點舉措,推動廣州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
出台的新舉措聚焦大灣區資金結算政策、期現貨市場交易規則、跨境保險交易規則、跨境股權投資制度安排。
推動跨境信用融資便利化方面,“南沙金融30條”支持粵港澳三地徵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探索推進徵信產品互認。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許在南沙和港澳地區均有分支機搆的銀行開展內部數據跨境流動試點。
擴大對外開放
同時,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積極研究加快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相關工作。積極引入主權財富基金、家族辦公室、風投創投等多元化投資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投資者依法申請設立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參控股境內期貨公司。中銀香港表示,期待持續推動粵港澳從基礎設施、要素流動等方面的“硬聯通”,邁向制度銜接、機制對接的“軟聯通”,最終實現文化交融、人心相通的深度融合。
滙豐亞洲及中東地區聯席行政總裁廖宜建表示,新措施進一步便利投融資、結算、期貨交易、股權投資等方面的跨境金融服務,更好助力區內企業拓展海外市場,也為包括滙豐在內的國際銀行創造新的發展空間。